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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师范大学创建于1958年,前身是晋南师范专科学校,1964年升格为山西师范学院,1984年更名为山西师范大学,1990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9年山西省职业师范专科学校和山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独立建制)并入,2006年增列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21年从临汾迁址太原。建校以来,学校秉承师范教育的优良传统,不断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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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2021年地方优师专项招生简章
2021-06-24 17:01   审核人: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我省脱贫攻坚成果,增强区域发展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1〕3号)、《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实施2021年乡村振兴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晋教师〔2021〕5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2021〕15号)文件精神,山西师范大学2021年承担山西省乡村振兴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以下简称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师范生招生及培养任务。地方优师专项采取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中小学校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山西师范大学

(二)院校代码:10118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普通本科学校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

(七)学校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地方优师专项的考生均须参加2021年全国统一高考,且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志愿积极投身农村教育事业。

(二)自愿签订2021年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履行权利和义务。

(三)考生身体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我校地方优师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为定向县所在市生源。

我校2021年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定向县的区域为全省15个县(区),分别长治市:沁县、沁源县;晋城市:沁水县、陵川县;朔州市:平鲁区、山阴县;晋中市:榆社县、昔阳县;运城市:万荣县、闻喜县、垣曲县、夏县;吕梁市:离石区、柳林县、交口县。

具有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于高考成绩公布后在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网上填报志愿


三、招生计划

2021年山西师范大学地方优师分县分专业分科招生计划

地市

县区

合计

文史类

理工类

小计

汉语言
文学

思想政
治教育

历史学

英语

地理
科学

小计

数学与应
用数学

物理学

化学

生物
科学

地理
科学

166

77

15

20

11

18

13

89

18

28

16

15

12

晋城市

陵川县

10

4

1

1

1

1

0

6

1

2

1

1

1

晋城市

沁水县

11

6

1

1

1

2

1

5

1

2

1

1

0

晋中市

昔阳县

27

11

1

3

1

4

2

16

5

6

1

2

2

晋中市

榆社县

4

3

1

1

0

1

0

1

1

0

0

0

0

吕梁市

交口县

7

4

1

1

0

1

1

3

1

1

1

0

0

吕梁市

离石区

15

7

1

2

1

2

1

8

3

2

1

1

1

吕梁市

柳林县

10

4

1

1

1

1

0

6

1

2

1

1

1

朔州市

平鲁区

5

2

1

1

0

0

0

3

1

1

0

1

0

朔州市

山阴县

3

2

1

0

0

1

0

1

0

0

0

1

0

运城市

万荣县

17

8

1

2

2

1

2

9

2

2

2

2

1

运城市

闻喜县

5

2

1

0

0

0

1

3

0

1

0

1

1

运城市

夏县

14

5

1

2

1

0

1

9

1

2

3

1

2

运城市

垣曲县

17

7

1

2

1

1

2

10

0

3

3

3

1

长治市

沁县

10

5

1

2

0

2

0

5

1

2

1

0

1

长治市

沁源县

11

7

1

1

2

1

2

4

0

2

1

0

1


、录取规则

(一)报考地方优师专项的考生,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安排在提前本科第二批定向志愿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按照定向县生源优先原则,先录取定向县生源报考考生生源不足时,再录取定向县所在市生源报考考。并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等措施,完成招生任务。

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山西省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

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依据上述录取原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专业,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录取时生源所在县(区)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学历、学位证书

我校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教育部令第41号)及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名称:山西师范大学

六、联系方式

山西师范大学网址:www.sxnu.edu.cn

招生办电话:0357-2051067   邮编:041004

通信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

七、其它

(一)地方优师专项计划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生源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定向县教育行政部门、生源所在地市级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报考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协议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对拒签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录取学生,视为放弃,取消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二)地方优师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后,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区。

(三)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毕业时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按照师范生公费教育相关政策执行。

(四)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全日制研究生,鼓励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

(五)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毕业后,按照协议约定回定向县中小学就业,违约的将追究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六)地方优师专项录入我校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七)国家招生政策调整时,以新的国家招生政策为准。

    (八)本简章由山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