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
(1)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
专业志愿优先即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的考生根据计划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未被录取,不得录取下一专业志愿考生;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录取后,计划未满有缺额,按下一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依次重复操作,直至处理完所有志愿。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对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
一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
非第一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方式。
(3)旅游管理(为航空业培养)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山西省为该专业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且专业测试合格,分科类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为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各占50%(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750×100×0.5+专业面试成绩÷600×100×0.5),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4)对于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即对进档考生先按投档分数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如选测科目等级再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5)浙江省考生,录取时执行《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浙高招委[2017]1号)相关规定。
(6)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每个专业类包含若干个不同专业,其中部分专业类同时包含师范专业和非师范专业。被按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根据考生兴趣、专业培养需要和相关专业分流规定,将在大学二年级初或二年级末分选具体专业。按类招生的有:
化学类:包括化学、材料化学;
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
(7)我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8)报考临汾学院空中乘务专业考生,必须为山西师范大学旅游管理(为航空业培养)专业测试合格考生。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